非专利技术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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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利技术受法律保护

非专利技术受法律保护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人们在创新和科研领域中创造出了许多非专利技术。这些非专利技术指的是未通过专利申请而被发明人公开的一种技术。尽管非专利技术不受专利法的保护,但在一定程度上,它们仍然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创新成果,也是对知识产权的重要保护。尽管没有专利权,但发明人对其创造的非专利技术仍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创作作品,享有著作权。”这意味着发明人可以通过著作权法保护其非专利技术,并享有其成果所带来的利益。

非专利技术受到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商业秘密是指一种不为人所知的信息,对该信息合法持有者具有实际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并对该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护措施。就非专利技术而言,发明人可以通过保密协议、保密制度以及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手段等来保护其商业秘密。一旦他人未经许可获取或使用了非专利技术,就属于对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是违法行为。”这意味着发明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非专利技术的商业秘密。

对于某些特定领域的非专利技术,法律也给予了一定的保护。在半导体技术领域,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根据该法的规定,未经布图设计者许可,擅自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受到法律制裁。这意味着在半导体技术领域,非专利技术可以通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

非专利技术虽然没有得到专利法的保护,但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手段受到保护。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以及特定领域的法律都为非专利技术提供了一定的保护措施。这不仅保护了发明人的创造成果和知识产权,也促进了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进步。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非专利技术的保护,为创新者提供更好的环境,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非专利技术受法律保护

非专利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各种技术和经验。包括独特的设计、造型、配方、计算公式、软件包、制造工艺等工艺诀窍、技术秘密等。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技术诀窍”。是指不为外界所知的技术知识,如独特的设计、造型、配方、计算公式、软件包、制造工艺等工艺诀窍、技术秘密等。企业无形资产的一种。非专利技术与专利权一样,能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在未来岁月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与专利权不同的是:非专利技术没有在专利机关登记注册,依靠保密手段进行垄断。非专利技术的特点:具有经济性、机密性和动态性等特点。

非专利技术是否保护

问题一:非专利技术有证书吗 非专利技术没有证书的。 问题二:非专利技术出资有什么要求? 一项技术满足申请专利的条件,若申请了专利则为专利技术;但若因种种原因而未申请专利,则是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亦称专有技术,是指尚未公开和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某种产品或者某项工艺以及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高新技术成果即被纳入非专利技术成果的范畴。各国公司法均认可股东以非专利技术出资,我国公司法也以抽象概括的形式加以确认。 一、非专利技术出资的界定 (一)非专利技术的界定 非专利技术这一概念在实践中被广泛使用, 我国《公司法》在第三次修改建议中采用“非专利技术”的概念, 在2005 年第三次修改中删除了这一用法。非专利技术是一个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它是对专利形式以外所有技术的一种概括。非专利技术与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之间的概念有所重叠和交叉,容易产生混淆。“非专利技术”是一种财产,是出资人能够享有所有权的一类财产,是可以转移所有权的财产。“非专利技术”不是公知技术(公知技术不是任何人的财产),可以作为股东的出资。 与“非专利技术”相似的一个概念是“专有技术”,至于专有技术,是指享有专有权的技术,应该是更大的概念。依据专利技术与技术秘密都可能产生专有权,严格意义上,非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不是等同的概念,应从理论上加以区分。但在工商登记实践中,区分非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的意义不大。本文从实践出发,认为“非专利技术”是特定的法律概念,有其特定的法律含义,可以作为所有权的客体,是与“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等值的概念,不是专利技术的对称,已经公开的技术不属于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是指未申请专利或未获得专利权的技术秘密以及正在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其属于技术成果的一部分。“非专利技术”的实质是“专有技术”,是“技术秘密”,因而具有财产的价值,可以作价出资。 (二)非专利技术出资的法律界定 1. 《公司法》对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规定。《公司法》27条对非专利技术出资作出了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此规定是目前我国对公司注册资本最根本要求。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在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形态中,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资合性与人合性的“特质”在实践中受到中小投资者的青睐,尤其在技术资本化的过程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虽然有限责任公司中的非专利技术出资不像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技术出资那样涉及广泛的公众和债权人利益,但是有关出资中的基本问题和非专利技术出资人的基本权利义务都是相似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也可以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 2. 外商投资企业法对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8条规定:“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 问题三:非专利技术出资账务处理时的原始凭证是什么 账务处理程序也称会计核算组织程序,是指对会计数据的记录、归类、汇总、陈报的步骤和方法。即从原始凭证的整理、汇总,记账凭证的填制、汇总,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的登记,到会计报表的编制的步骤和方法。 账务处理程序的基本模式可以概括为: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编辑本段]账务处理程序的设计原则 1、 账务处理原则要与本单位的业务性质、规模大小、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和特点等相适应,有利于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分工协作,有利于实现会计控制和监督目标。 2、 账务处理程序要能正确、及时、完整的提供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会计核算资料。 3、 账务处理程序要在保证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力求简化核算手续,节约人力和物力,降低会计信息成本,提高会计核算的工作效率。 [编辑本段]选择账务处理程序的意义 有利于会计工作程序的规范化; 提高会计核算资料的质量(会计记录正确,完整);  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核算环节和手续). 问题四:非专利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出资一定要请评估机构评估吗 必须要有资产评估报告(工商局的规定),如果以后上市的话,最好找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来做。免得以后上市的时候重新做。注册公司,其中一股东以非专利技术出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验资依据 专有技术价值评估资料搜集目录 一.企业基础资料 1.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 2.企业简介; 3.公司章程; 4.企业营销网络分布情况; 5.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6.新闻媒体、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服务的相关报道及评价等信息; 1. 其它。 二.专有技术资料 1.委托方技术产品研 *** 况简介、技术研制人简介; 2.专有技术相转让协议、许可使用的合同等法律文书及价款支付凭证; 3.技术说明书。委托方提供的能说明技术本身状况,如先进性、垄断性、成熟程度,能保密性与扩散度等方面有实质性内容的资料、文件、证书及鉴定意见等。 4.专有技术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表); 5.技术产品项目建议书,合资合作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改造方案; 6。技术检测报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检索资料,行业知名专家对技术的评审等; 三.财务资料 1.委托方近五年(含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与技术产品相关财务收益统计; 2.技术产品开发研制资金投入及费用统计(表一); 3.委托方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4.委托方对该专利产品未来3-5年的收益预测及编制说明(C表)。 四.其它资料 1.技术产品获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委托方承诺书。 问题五:非专有技术属于无形资产吗?非专有啊,不是非专利。谢谢 专有技术是无形资产啊!可以作为资本金增资啊! 专有技术价值评估资料搜集目录 一.企业基础资料 1.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 2.企业简介; 3.公司章程; 4.企业营销网络分布情况; 5.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6.新闻媒体、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服务的相关报道及评价等信息; 1.其它。 二.专有技术资料 1.委托方技术产品研 *** 况简介、技术研制人简介; 2.专有技术相转让协议、许可使用的合同等法律文书及价款支付凭证; 3.技术说明书。委托方提供的能说明技术本身状况,如先进性、垄断性、成熟程度,能保密性与扩散度等方面有实质性内容的资料、文件、证书及鉴定意见等。 4.专有技术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表); 5.技术产品项目建议书,合资合作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改造方案; 6.技术检测报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检索资料,行业知名专家对技术的评审等; 三.财务资料 1.委托方近五年(含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与技术产品相关财务收益统计; 2.技术产品开发研制资金投入及费用统计(表一); 3.委托方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4.委托方对该专利产品未处3-5年的收益预测及编制说明(C表)。 四.其它资料 1.技术产品获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委托方承诺书。 公司增资流程 (一)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出资注意事项 : 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问题六:转让非专利技术,普通发票怎样填写记账凭证 借: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贷: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一般要摊销10年,但你如果合同规定了享用年限,按合同规定年限摊销就可以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问题七:请问以非专利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出资一定要请评估机构评估吗? 必须要有资产评估报告(工商局的规定),如果以后上市的话,最好找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来做。免得以后上市的时候重新做。注册公司,其中一股东以非专利技术出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验资依据 专有技术价值评估资料搜集目录 一.企业基础资料 1.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 2.企业简介; 3.公司章程; 4.企业营销网络分布情况; 5.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6.新闻媒体、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服务的相关报道及评价等信息; 1. 其它。 二.专有技术资料 1.委托方技术产品研 *** 况简介、技术研制人简介; 2.专有技术相转让协议、许可使用的合同等法律文书及价款支付凭证; 3.技术说明书。委托方提供的能说明技术本身状况,如先进性、垄断性、成熟程度,能保密性与扩散度等方面有实质性内容的资料、文件、证书及鉴定意见等。 4.专有技术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表); 5.技术产品项目建议书,合资合作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改造方案; 6。技术检测报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检索资料,行业知名专家对技术的评审等; 三.财务资料 1.委托方近五年(含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与技术产品相关财务收益统计; 2.技术产品开发研制资金投入及费用统计(表一); 3.委托方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4.委托方对该专利产品未来3-5年的收益预测及编制说明(C表)。 四.其它资料 1.技术产品获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委托方承诺书。

专利受法律保护多少年

法律分析: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审查,从向专利局申请之日起,需要一段时间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发明专利权人的法律保护有效期必须在20年以下。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实际能够得到法律保护,有效期不得超过1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外观技术专利受保护吗

外观设计不属于发明专利,实用专利不是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能取得专利的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是产品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新设计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技术专利,涉及到产品工作原则或结构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主体使用专利,都必须通过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才能获得使用权。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专利的使用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专利无效、专利撤销、过期专利等一一被列入专利法律范畴。只有充分的认识诸如此类的法律制度,才能充分的利用专利资源,为企业实现更多的经济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如何保护非专利技术

什么是非技术专利呢?专利人申请专利前,或者说在研发专利技术之前,我们建议专利可要先好好来了解下什么是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假如没有区分出了解非专利技术和专利技术的差别那么就可以能申请错了,一不小心申请了非专利技术一些内容,虽然说非专利技术很少有人申请的请款,但是还是要做好防备。非专利技术所谓的非专利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各种技术和经验。这里强调的是不享保护的,经验,主要是经验之谈;例如独特的设计、造型、配方、计算公式、软件包、制造工艺等工艺诀窍、技术秘密等。企业无形资产的一种。非专利技术与专利权一样,能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在未来岁月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与专利权不同的是:非专利技术没有在专利机关登记注册,依靠保密手段进行垄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失效)第六条规定,非专利技术包括:(一)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二)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三)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所以专利人需要明白如是出现这种情况的专利技术,是不能申请专利的,如,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规定等等;可能有一些确实是专利技术但是是国家禁止的申请的,法律不允许的内容也是不可以申请专利的,因此专利人需要记住这些情况,避免花费时间和精力申请专利到头来不通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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